时间:2018/6/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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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社保窗口主要负责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三项业务。具体包括: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体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办理正常退休审核、审批、死亡参保人员及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申报、结付、死亡参保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申报、结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为广大群众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现就社保窗口的业务工作流程进行系统介绍。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范围

东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5)《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36号)

3申报材料

3.1 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3.2 已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3. 已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2)法律文书或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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