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上,交警大队安丰交警中队副中队长王进和民警李新露照常执行夜间酒驾查处任务。 22时许,当民警驾驶警车行驶至市东关路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JS*的白色小轿车时开时停,民警遂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驾车女子满脸通红、满嘴酒气,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男孩。 民警当即对驾车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ml,为饮酒后驾驶。 经查,当天晚上,家住市城东新区的杨某(女,36岁)带着十来岁的儿子,应邀参加一朋友的晚宴,杨某性格豪爽经不住同桌人的劝酒,先后喝了约4两白酒。 晚饭结束后,杨某竟然一时兴起,开车带着小孩到台城看夜景。 杨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酒后驾车的杨某处以罚款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本文来源:合作致电:-爆料加(一旦采用有红包哦)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ongtaizx.com/dtsxw/97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