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治疗白癜风最好的药 http://m.39.net/pf/a_4365542.html 东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通告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做好我市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行政区域(含新曹农场、弶港农场)均为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区,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秸秆抛入河道。 二、各镇(区、场)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粉碎还田,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组织人员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制止秸秆露天焚烧和抛河污染水体的行为。 三、市环保局、农委、水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回检查和执法监督,发现秸秆露天焚烧和抛河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市环保局依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将农作物秸秆抛入水体的,由市环保局依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责令限期清除;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侵占航道的,由航道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 五、对不听劝阻,故意露天焚烧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全市广大干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自觉做好禁烧禁抛工作,发现违规露天焚烧秸秆和抛河行为的,可及时向市环保部门举报,举报。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东台市人民政府年5月17日 秸秆焚烧危害大 污染空气环境 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地边杂草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而且焚烧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 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发炎。 火灾隐患重重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燃烧秸秆形成大量的烟雾,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可见范围降低,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输,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在交通干线两侧,这种影响尤为突出。 破坏土壤结构 农作物秸秆中不仅含有大量纤维素、木质素,还含有一定数量粗蛋白、粗脂肪、磷、钾等营养成分和许多微量元素。 在田间焚烧农作物秸秆,仅能利用所含钾的40%,其余氮、磷、有机质和热能则全部损失,而且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焚烧秸秆所形成的烟雾、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很大的破坏。 秸秆的综合利用01用机械将秸秆打碎,耕作时深翻严埋,利用土壤中的微生物将秸秆腐化分解,或者在其打碎之后,掺进适量石灰或人畜粪便,让其发酵,再取其肥田。02将秸秆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热喷等技术处理,可有效改变秸秆的组织结构,使秸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03将秸秆粉碎后,与其他配料科学配比作食用菌栽培基料,可培育木耳、蘑菇、银耳等食用菌,育菌后的基料经处理后,仍可作为家畜饲料或作肥料还田。04稻草秸秆等属于有机物质,是制取沼气的好材料。我国的北方、南方都能利用,尤其是南方地区,气温高,利用沼气的季节长。制取沼气可采用厌氧发酵的方法。此方法是将种植业、养殖业和沼气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秸秆产生的沼气进行做饭和照明,沼渣喂猪,猪粪和沼液作为肥料还田。05农作物秸秆可用作造纸的原料,还可以用作压制纤维木材,能弥补木材资源的不足,减少木材的砍伐量,提高森林覆盖率,使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有人可能要说了,政府光是堵,为什么不疏呢?这个问题算是问到了点子上。 长期以来,东台一直坚持疏堵结合,科学合理解决秸杆综合利用问题。 比如年,我市按照省人大《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江苏省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东台市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法》,全市组织台大中拖及配套还田机械投入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共完成麦秸秆机械化还田53.98万亩,稻秸秆机械化还田31.64万亩。 今年,东台市农业委员会和东台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东台市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东农〔〕98号)。根据实施办法,我市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按作业标准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服务组织,同一区域内必须统一为一类补助对象,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补助。补助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收费时必须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基础上让利给实际种植户,申报作业补助时必须提供由实际种植户签字的《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否则必须将补助对象调整为还田的实际种植户。 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 补助对象 我市按作业标准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服务组织,同一区域内必须统一为一类补助对象,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补助。 补助标准 30元/亩 收费原则 补助给农机服务组织的收费时须让利给实际种植户,并提供作业确认单。 补助范围 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 作业标准 1.作业技术路线:麦秸秆机械化还田:1、旱还田,联合收割机收获三麦→秸秆粉碎或切碎→秸秆机械化还田→水稻机插秧;2、水还田,联合收割机收获三麦→秸秆粉碎或切碎→放水泡田→秸秆机械化旋耕还田→水稻机插秧。稻秸秆机械化还田:联合收割机收获水稻→秸秆粉碎或切碎→秸秆机械化犁耕或旋耕还田→三麦机播。 2.作业标准:旋耕深度为≥15公分,犁耕深度为≥22公分;联合收割机收割留茬≤15公分,秸秆切碎≤10公分。 补助对象 职责 1.必须具备保证作业要求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2.严格按当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3.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4.主动接受财政、农机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5.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 补助资金 结算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自愿到乡镇农机、财政部门,领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 2.按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实际种植户进行确认;3.按要求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提交乡镇政府农机部门;4.经过公示和核查;5.市财政局于9月15日和次年1月31日前分二次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卡给补助对象。6.市农委、财政局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政策落实、操作程序、资金发放等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到位率、准确率和资金结余情况,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按要求开展项目管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全市通报。 咨询投诉处理电话 市农委:- 市财政局:- 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生存的美好家园,请大家自觉转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ongtaizx.com/dtsxw/94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