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赤峰市《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年内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赤峰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 (一)规范车辆管理。 1、全旗以旗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名义制发的车辆通行证、临时通行证、证明等全部停止使用;撤销城区周边4处临时交通检测点,保留火车站临时检测点,增设汽车站临时检测点,对赤峰市以外人员必须查验身份信息,逐人进行测温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立即落实管控措施。(责任领导:王永春、孙继国;牵头单位:旗交通局、旗公安局;配合部门:卫健委、汽车站、火车站等) 2、严格执行“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交通管制要求,全面取消旗域内道路交通疫情管制措施。持续运用“大数据+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核查赤峰市以外车辆司乘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对进入我旗的赤峰市以外车辆,实行车辆抵达地末端检查,并做好登记。(责任领导:王永春;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旗公安局、各苏木乡镇街道) 3、逐步恢复旗县际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即日起,旗县际和农村客运班线投入运营;陆续恢复公交车运营,1路、2路、3路、6路、7路公交车共5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时间为7:30—18:30。其他线路根据疫情发展变化适时恢复运营。(责任领导:王永春;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旗公安局、卫健委、九龙运输公司) 4、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全部暂停现金支付,采用手机支付,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一律拒绝乘车。(责任领导:王永春;牵头单位:旗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旗卫健委、九龙运输公司、大江出租车公司) (二)规范社区、嘎查村管理。 5、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等凭已经核发的实名工作证出入,居民凭实名通行证(出入证、临时通行证)和身份证自由出入,没有通行证的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所属社区进行办理。对进入小区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实名通行证+身份证”核验,人证相符后方可进入。原则上非本小区住户禁止进入,遇有特殊情况需持所属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进入。赤峰市以外返回人员进入本小区,值守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体温检测,检测正常的进行登记后允许进入小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至所属社区,发现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并立即落实管控措施。所有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除外)。(责任领导:付强。牵头单位:东西城街道) 6、东西城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林东城区所有社区以网格为单位进行管理,由“网格长”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动态排查工作,发现赤峰市以外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各社区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待命,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由街道派驻干部、片警、社区工作人员、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巡回检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身份查验和测温登记,检测正常的建档备案,发现异常的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各社区、值守人员登记的赤峰市以外人员信息由街道进行汇总(责任领导:付强。牵头单位:东西城街道) 7、取消所有镇级和嘎查村级设立的临时检测点。各苏木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责任,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由小组长为“网格长”负责动态排查工作,发现赤峰市以外人员要及时向行政村巡回检测组报告。各行政村成立由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村医组成的巡回检测组,24小时值班待命,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身份查验和测温登记,检测正常的建档备案,发现异常的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各行政村排查的赤峰市以外人员信息由苏木乡镇进行汇总。(责任领导:王永春、薄志慧;牵头部门:各苏木乡镇) (三)规范行业管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负责对全旗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服务、指导。成立督查指导组,确保每日1次以上巡回督查、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指导意见(指南),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立即停业。督促行业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身体状况进行体温监测,对赤峰市以外返岗人员及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体温检测、分类管理。(责任领导:旗政府各分管副旗长;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 9、聚焦“防输入、管末端”,全面实施抵达地末端查验,动态摸清重点人员底数,及时掌控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赤峰市以外返回人员等重点人群,切实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严格执行重点人员信息报送制度,嘎查村、社区分别报送至苏木乡镇、街道,各类市场主体分别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火车站、汽车站分别报送至交通运输局,外来车辆司乘人员信息报送至公安局,按照“日报告、零报告”要求,经归集整理后报旗防控指挥部。按照全国疫情等级区域划分,高风险地区人员暂时不得返回巴林左旗;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内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经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及赤峰市以外其他返回人员实行分类管控,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并立即落实管控措施。(责任领导:申志强、薄志慧;责任单位:旗防控指挥部来往湖北及外来人员情况汇总分析指导组、政法委、各苏木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10、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智慧巴林左旗”和各类新媒体平台作用,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舆情掌控,及时回应热点关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防控,凝聚正能量,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责任领导:马树友;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疾病控制中心;配合单位:全旗各单位、各苏木乡镇街道) 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11、全旗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要认真贯彻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防指发〔〕12号)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将日常清洁、消毒、通风等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参与社区管控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视同正常上班工作。赤峰市以外返回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及在岗招聘和购买服务人员)实行既向抵达地进行信息登记、又向所属单位如实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赤峰市以外返岗人员信息档案、体温监测、隔离管控等工作,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对于漏报瞒报一经查实的,严肃追究本人及单位领导责任。(牵头领导:王永春;责任单位: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执纪监督组) 12、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措施和援企稳岗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旗重点企业按有关规定实行复工复产备案制管理,备案内容包括“一方案、一名册、一承诺”。个体工商户、门市无需备案。(责任领导:旗政府各分管副旗长;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13、支持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即日起有序恢复运营(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游艺厅、网吧、歌舞厅、公共浴场、足浴店、室内游泳馆、保健推拿、美容院、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健身场馆等人员相对密集场所暂缓营业,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其中,餐饮业只许外卖打包,不准店内就餐;理发业实行预约制,只许剪发,不准烫染发。(责任领导:政府各分管副旗长;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14、贯彻落实上三级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严格执行“四不摘”政策,制定《巴林左旗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工作实施挂牌督战,确保完成剩余贫困人口和新致贫返贫人口的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加强总结宣传,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责任领导:秦怀东、王永春;牵头单位:旗扶贫办;配合部门:各苏木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四、持续加大稳投资力度 15、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满负荷生产、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实施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包联制度,对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由旗级领导进行包联督导,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促新建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对已开复工但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开复工意愿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主动开展帮扶和服务,实行“一企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责任领导:王树华;牵头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局) 16、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服务通道。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压缩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程序,有条件的窗口可实行预约服务,推行“网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公共资源全流程实行电子化交易,推行“本地开、异地评”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模式,减少人员聚集。(责任领导:付强;责任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17、强化重点项目储备。结合正在编制的“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精准开展项目策划储备工作,分领域谋划提出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发挥地区特色、完善产业结构、带动就业创业的储备项目,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责任领导:王树华;牵头单位:旗发改委,配合单位:旗直各相关部门) 18、加大地方债券争取力度,充分利用好上级财政政策,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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