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核实中心城区出租汽车 年燃油补贴数据的通知 中心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中心城区出租汽车年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市运输管理处将对年度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变更(出租车转户)及车辆更新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 凡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办理过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变更(出租车转户)和车辆更新业务的车辆均在核实范围。 二、办理地点 新城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运管窗口 三、携带证件 车辆经营权变更的:原经营者与现经营者均需到场,携带各自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更新的:经营者携带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核实时间 年1月10日至年1月17日 五、联系人: 刘健联系 六、要求 1、经营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数据的核实工作。 2、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数据核实工作的,出现任何后果由经营者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望互相转告 赤峰市运输管理处 年1月10日 编辑:杨光 赞赏 长按北京看白癜风专科去哪家医院好北京治疗白癜风多少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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