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获取更多精彩信息 01 梁垛镇舍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年度市级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台市梁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梁垛镇舍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梁垛镇 2.1.2建设规模:在东台市梁垛镇临塔、通城、舍港、单南、泰河5个行政村实施梁垛镇舍港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舍港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和建筑物配套工程两类。其中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岸整治、生态护坡、河道疏浚、植物防护等;建筑物配套工程包括桥梁、圩口闸、涵闸。)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生态驳岸5处长米;疏浚河道15条,长12.21千米,疏浚土方.8立方米;对29条河道的河坡进行整平计平方米;对29条河道全部栽植适宜树种,做到一河一品,共栽植树木株。拆除河坝,新建白云北河东桥、方梁河西桥、徐联河南桥。拆除原有外河坝,新建苏家墩河涵闸、杨家舍涵闸、蒋家墩河闸、徐联河闸。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18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04月,计划竣工日期:年07月,实际开工时以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2.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等级及范围: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 (2)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建设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工验(收鉴定书须具有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签名表等]; 如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或相关指标不明确的,可补充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建设政主管部门备案章 (2)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建设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因指标不明确补充的须反映相关指标)或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投标监管部门章印; (3)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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