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植物园水上乐园门票28元/张,成人儿童通用~ 售票 东台市人民政府 年3月31日 其实,对于规范养犬,全国各地均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盐城市于上月专门出台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办法指出,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犬类管理工作规定。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盐城市规范养犬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年6月8日,盐城市公安局就《盐城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市区禁止饲养的危险犬标准和品种》(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年6月13日,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就《盐城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盐城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亭湖区、盐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在宁靖盐、徐淮盐、沈海三条高速合围内建成区的犬只饲养、经营、诊疗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军用犬、警用犬等特种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养犬管理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是市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捕杀狂犬,处置犬只伤人、扰民等警情,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业部门负责实施犬只免疫、检疫和防疫标识发放以及免疫登记工作;组织对病死犬、无主犬尸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犬只诊疗经营活动;查处免疫接种、犬尸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违法行为。 (三)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占用道路、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处理违规携带犬只外出,收容捕捉街面无主、遗弃、流浪的犬只。 (四)卫计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五)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 (六)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犬只管理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民(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制定文明养犬公约,调处因养犬引起的邻里纠纷,劝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劝阻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规养犬行为。 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养犬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市、区两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免疫登记 第九条对饲养的犬只依法实行狂犬病强制性免疫。犬只出生满九十日,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农业部门确定的犬只免疫定点单位接受狂犬疫苗定期预防接种,领取犬只免疫证明和标识,并承担免疫费用。 养犬人应当根据犬只免疫证明规定的期限,为犬只续种狂犬病疫苗;逾期未续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发证机治白癜风银川哪家医院好北京什么时候治疗白癜风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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