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东台网订阅,知东台大小事致力于打造东台优秀的惠民平台资讯·美食·交友·推广·活动小编 一名“95后”年轻妈妈 晚上跟朋友们一起喝酒, 在醉酒后仍骑电动车回家, 车前还坐着年仅3岁的女儿。 结果半路上遭遇车祸, 导致3岁的幼女不幸身亡! 女子陆某今年22岁,是一名单身妈妈。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陆某跟三男一女一起在一家饭店吃饭。其间,陆某喝了不少酒。晚饭结束时,已是次日凌晨一点多。 陆某不顾自己喝了酒,依然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而且车上还带着她3岁的女儿。在回家途中,陆某没有看清楚路况,骑着电动车一头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大卡车上,母女俩当场倒地受伤。其中,女儿小玲受伤严重,医院抢救,但最终仍不幸身亡。后经鉴定,陆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毫克/毫升,已达到严重醉酒状态。在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陆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卡车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发后,陆某将大卡车所在单位、大卡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获赔38万余元。 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完毕后,陆某又将当天跟她一起喝酒的4位朋友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4位被告连带赔偿其损失26万余元。近日,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状告同桌共饮人案子。 陆某认为,4名被告作为同桌共饮人员,在她醉酒后没有照顾她并安全护送回家,也没有对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劝阻,最终导致她的女儿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因此,4名被告对她女儿的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酒驾出事告酒友?早有先例!今年4月,桂林市灵川法院审理了一起意外死亡案。男子陈某去年9月与朋友聚餐后醉酒驾驶摩托车回家,因为醉酒导致视线模糊,他骑着摩托车追尾了一辆路边临时停靠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送医抢救后,陈某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检验结果表明陈某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为.58mg/ml。家属认为,是由于朋友的劝酒导致陈某喝醉,对陈某离开时的酒后驾车行为他们也没有加以劝阻,因此一纸诉状将当天同桌饮酒的另外两人告上了法庭。陈某家属请求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判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合计12万元。是不是一定要等自己出事 才明白这有多严重? 劝各位在酒桌上一定要小心, 关心他人的时候也要爱护自己, 看完这条白癜风有治吗白癜风医院的医生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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