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免费订阅"东台时空" 关于疫情防控风险人员举报的通告 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即日起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予以举报。 一、举报内容 1、高中风险地区、轨迹交叉以及红、黄码来(返)东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或未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对象; 2、对外省、盐城市以外来(返)东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或未执行“3+11”健康管理措施的对象;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对象; 4、擅自截留收治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病人的不具备发热门诊的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 5、私自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的药店。 6、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违规事实的相关证据等详细情况。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电话 -、 东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17日 ◆来源:东台时空综合自江苏东台水务,转载请注明出处。 ◆申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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