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东台社保!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和参保职工新增、减少等业务,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负责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2、承办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和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3、负责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费代征工作。 4、审核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对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进行稽核。 5、办理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6、负责参保职工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7、负责参保人员待遇审核、退休结算,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和社会化发放工作。 8、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等工作,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定期核查。 (承办:东台市社保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办理全市境内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城镇各类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登记手续;为市区范围内(含东台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西溪旅游文化产业园)城镇居民办理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为市区范围内的学校和幼托机构在校学生及户籍在市区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办理参加市区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核发医疗保险相关证卡。 2、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住院起付线后,超出部分按规定在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直接刷卡及时结算。参保人医院医院医院提出申请,院医保办确认盖章,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转诊、转院。 3、办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增加、减少、变更、调动等信息变更手续;办理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异地转移续接手续;为医疗证历、卡遗失和损坏的参保人员补办证历、卡、办理加磁业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免费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和医疗保险政策咨询。 (承办:东台市医保中心) 工伤保险1、负责工伤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工作,办理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增加、减少等业务。 2、承办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工作。 3、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4、受理、审核工伤医疗、康复治疗和旧伤复发工作,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5、负责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工作。 (承办:东台市社保处) 生育保险1、负责生育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工作,办理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增加、减少等业务。 2、承办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工作。 3、审核、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4、审核、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 (承办:东台市社保处) 失业保险1、办理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公务员外的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申报手续。 2、接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减、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3、按月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承办: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 2、核定缴费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拨付及保值增值。 4、审核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待遇。 5、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对缴费单位履行养老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义务及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调查和检查。 6、建立、管理和审核参保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办理参保职工因故死亡后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申退。 8、办理参保职工流动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承办:东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引导适龄居民参保。 2、负责对镇(区)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督促检查。 3、负责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生存稽核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卡证发放、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 4、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工作。 (承办:东台市农保处) 赞赏 长按治疗白癜风医院是哪个怎样治白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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