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节选) 内政办发〔〕1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审核确定的救助标准 各盟市要及时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的社会救助标准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本年度内,再次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必须按有关程序上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旗县(市、区)要在年5月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将资金补发完毕,盟市民政部门要在6月底前对新标准执行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盟市和旗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内蒙古自治区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览表 (赤峰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一览表 内蒙古自治区年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一览表 -END- 点赞/留言/转发 商务合作联系方式: : 吡美莫司乳膏价格贵不贵北京中科白疯癫医院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dongtaizx.com/dtsly/69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