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着力转作风、解民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透明审批流程

(一)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审批”模式。一是推进办事事项全集中。根据“应进必进”原则,各部门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改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

二是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逐步实现事项最终审批权人员进驻服务窗口,进一步便民利企。“一窗受理,集成审批”,切实解决“前店后场”问题,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并将部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做到“四减一透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进行再次精简和压缩,申报材料压减三分之一,审批环节压减三分之一,办理时间压减三分之一,企业开办时间压减一半,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做到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减少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收费,全流程公开透明。(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本级及各旗县区编办;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裁量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规范程序、行为和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缩短项目落地时限

(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模式。实行企业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审批、代办服务”办理模式。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服务办理和全区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的优势和作用,强化企业网上申报,相关部门网上并联办理。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分阶段明确牵头服务部门,牵头服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帮办的工作机制。(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五)探索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在赤峰高新区及各旗县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开发区(园区),根据园区开发功能区域划分,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等事项进行评估,提早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完成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对进入该区域、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行政审批部门共享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实现一次评估,由“点”改“片”,评估成果共享使用,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牵头领导:黄国文;牵头部门:市及旗县区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六)探索开发多图联审平台。开发多图联审平台,依托网络系统开展多图联审,由“蓝图”变“白图”,将工程施工图从CAD文件格式转化成PDF格式后,传送到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审图单位直接从平台获取施工图信息,变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实现无纸化网上审图,审核结果由各部门共享。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住建委;责任部门:市人防办、消防支队、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七)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和水平。对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并联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入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报装由竣工后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条件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后直接办理验收和接入。(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经信委、住建委、国网赤峰供电公司;责任部门:各市政公用设施单位;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八)探索代办、帮办、跑办服务。设立高新区政务服务分厅,专门针对高新区内项目开展代办、帮办、跑办服务,为高新区产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解决高新区内项目落地时限过长、需要来回跑多个部门、重复提交多份材料等问题,吸引外地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牵头领导:黄国文;牵头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三、全面提升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水平

(九)压缩登记注册办理时限。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压缩登记注册审批时限,由原来承诺的5个工作日提速至2个工作日,使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准入资格,降低创设的制度性成本。(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年8月底前)

(十)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容缺受理”登记模式。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缺少次要材料的情况下,先行进入审查程序,待企业补齐相关材料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年8月底前)

(十一)推行“三小行业”备案承诺制模式。年9月底前梳理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店(简称“三小行业”)准入条件、所需材料和办事流程,年11月底前实施食品“三小行业”设立登记标准化备案承诺制模式。工作人员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谨慎的形式审查,凡材料齐全、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以及对该具备的相应经营条件可作出格式化承诺的,可当场发放食品“三小行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十二)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简化注册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的受理、审查、核准等环节均由一人通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年8月底前)

(十三)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已纳入“多证合一”,不再审批,只需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市本级先行试点,公章刻制费用由政府“买单”,与核发的营业执照一并发放。(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十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其他业务和市场主体类型的全覆盖。(牵头领导:李艳茹;牵头部门:市工商质监局;责任部门: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年8月底前)

(十五)“互联网+税务”为市场主体发展助力。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有关税收优惠。积极推进“互联网+税务”的电子税务局建设,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实现税务事项一厅通办,一窗受理,一表通用,限时办结,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税务局;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十六)推行小微企业“三个零”接电模式。实现低压居民办电“一次都不跑”,高压客户和小微企业办电“最多跑一次”,精简小微企业办电手续,推行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牵头领导:黄国文;牵头部门:国网赤峰供电公司;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四、打造更快捷的不动产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

(十七)整合工作职责,实现一窗受理。将分散在住建部门的交易手续、税务部门的税收缴纳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登记工作进行充分整合,住建、国土、税务部门联合办公,联合审批。设置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式”综合受理窗口,探索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后台并联审核审批的办理模式。(牵头领导:黄国文;牵头部门:市国土局;责任部门:市住建委、税务局;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十八)对标先进地区,百姓即事即办。统一整合不动产登记所涉及部门之间衔接协调的工作流程,明确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流程,压减收件材料,缩减办理时限。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相关部门间的资源和信息互通共享,对标先进地区,实现“最多跑一次”,百姓即事即办。(牵头领导:黄国文;牵头部门:市国土局;责任部门:住建委、税务局;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

五、建设更加开放的网络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十九)构建赤峰“e政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构建赤峰“e政务”网上办事中心,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要点,优化实体大厅,强化网上大厅,将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十)推进政务信息融合,数据互认共享。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工作要求,关掉重复建设的“水龙头”,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除涉密数据外,非涉密数据全部对接整合到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六、规范清理中介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十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公布中介服务清单。全面梳理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对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收费清单、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及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杜绝行政依附性中介服务,提高市场开放度,放宽中介机构准入条件,凡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均可在我市开展中介服务,逐步形成公平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十二)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强化监管和服务。建立合理、有序、科学的中介服务和信息平台,即“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服务平台要引入竞争机制,制定诚信执业有关规定,对资质高、信用好、服务优的中介组织机构实行优先推荐制,对失信、失真、失公的中介组织机构实行黑名单制或市场禁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公开、透明的良性竞争机制,营造公平、公开、透明、有序的中介服务环境。(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七、规范便民服务事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十三)对照国家标准,梳理便民服务流程。严格按照国标编制的规范进一步梳理服务事项,并在网上公布服务指南、样表等,同时提供表格下载。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软件和硬件上同步提升服务质量。(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0月底前)

(二十四)对照服务指南,清理事项办理证明。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工作。全面清理各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列成“证明目录”向社会公示,并建立动态管理调整机制,推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认共享。(牵头领导:郭玉峰;牵头部门:市编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十五)对照热点事项,整合便民公安业务。积极推进公安业务整合改革。推进户籍、出入境、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等事项整合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领导:于海;牵头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公安局;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十六)对照本地实际,深化企业社保医保服务内容改革。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加大涉企社保、医保服务工作力度,在企业用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牵头领导:生效友;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本级及旗县区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二十七)对照先进经验,构建便民服务体系。构建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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