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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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我市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根据《关于调整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盐人社发〔〕号)要求,东台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9%,自年10月1日起执行。

缴费比例

  1、企业养老保险:年6月底前缴费比例为30%,其中:单位22%,职工个人8%;年7月1日起,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职工个人8%;从年5月1日起,缴费比例为27%,其中:单位19%,职工个人8%。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年6月30日前缴费比例与单位相同;从年7月1日起,其缴费比例按24%执行;从年7月1日起,其缴费比例按20%执行。

  2、工伤保险:年9月底前,依据行业风险分为三类确定工伤保险基准缴费率,年4月底前分别为一类0.5%、二类1%、三类2%;年5月份起分别为一类0.8%、二类1.6%、三类2.4%;从年10月份起,将行业风险分类从三类调整为八类,基准缴费率分别为一类0.6%、二类0.8%、三类0.85%、四类1.2%、五类1.4%、六类1.6%、七类1.7%、八类1.9%。全部由单位负担。

  从年7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浮动比例,各单位浮动费率详见:东台市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通知!

  3、生育保险:年4月底前缴费比例为1%,年5月份起缴费比例为0.5%,年10月份起缴费比例为0.9%。全部由单位负担。

  4、医疗保险:现阶段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职工个人2%。

  5、失业保险:年7月底前,失业保险缴费率为3%,其中:单位2%,职工个人1%;年8月起,失业保险缴费率调整为2%,其中:用人单位1.5%,职工个人0.5%;从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率调整为1.5%,其中:用人单位1%,职工个人0.5%;从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率调整为1%,其中:用人单位0.5%,职工个人0.5%。

  下面是年10月1日生育保险费率变动前、后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一览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从年10月起按参保单位所属行业风险水平,分为八档基准费率:0.6%、0.8%、0.85%、1.2%、1.4%、1.6%、1.7%、1.9%调整后,依据工伤发生情况实行浮动费率,东台从年7月起,对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年11月起按浮动后的费率执行,并补收或退收年7-10月份的差额部分)。各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详见“”东台市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通知!。

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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