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2人,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其中影视制作岗位1名、新媒体运维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18至35周岁的公民;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影视制作岗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或与其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运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装相关软件。对作品的主题创意、标版设计、动画、质感、节奏、色彩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能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 新媒体运维岗位:35周岁以下,新闻传媒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对
|